释义 |
企业核名需要什么资料: 1、带着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称谓核准登记表;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许一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许一同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称谓冠以“我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赞同文件复印件;申请名冠以“XX省”的提交市局工商局阅览,以上关于注册资本要求很高。称谓冠以:“XX市”的提交注册地所属工商局阅览; 4、特别的申请称谓,称谓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阐明或许证明材料; 5、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称谓中冠以企业集团称谓或许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赞同的证明。 公司核名流程是: 1、准备好核名所需的材料以及创业者起的名称; 2、去当地工商局去核名了,到了工商局,找到企业核名窗口领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好该资料,在交到核名窗口; 3、名称核验,通过后创业者就可以注册公司了。 公司有两个核名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的名称不能带有歧视的色彩,公司名称不能传递负能量; 2、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 综上所述,企业核名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相关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