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了对于房产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需对对方进行补偿。 4、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购买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购买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