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交什么税?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缴纳土地使用税 。又《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 土地使用权 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因此,租赁土地,其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方交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5: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