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
释义 |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一、商标异议申请不受理通知书多久下证书 与我方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并交纳费用后,我方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一个月左右可收到商标局发来的商标受理通知书。从受理到审查合格公告约八个月左右,公告后三个月内无异议则授权并颁发证书。商标一经批准注册可保护十年,每十年可续展一次。整个申请过程约12个月左右,其流程为:申请人→代理人→国家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排版印刷→初步公告→注册公告→颁发注册证→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二、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1.提出期限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商标异议申请文件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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