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年龄小于55周岁或通过州政府年龄豁免;2.商业移民意向打分EOI达到65分以上;3.过去4个财年内至少有2个财年,企业年营业额超过50万澳币;4.拥有提名主营业务至少一定股份:(1)年营业额在40万澳币以下的企业,申请人需持有51以上股份;(2)年营业额在40万澳币以上的企业,申请人需持有30以上股份;(3)对于上市企业,申请人需持有10的股份;4.有成功的经商管理背景,并且参与日常管理;5.具有在澳洲经营企业,管理企业的真实意图;6.被提名商业是对外提供专业、技术或交易服务的生意类型,和综合管理生意相比,申请人需要花费不超过50的时间在提供这些服务上;7.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商业及个人净资产至少80万澳币,且资产是合法所得,可以在签证审批的2年时间内合法转移到澳洲;8.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参与非法的商业或投资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