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镇政府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管辖,若镇政府满足《行政处罚法》关于受委托组织的规定,则可以受具有委托权限的行政机关的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