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刑事案件当中,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为此进行辩护,对于辩护律师来说所拥有的权利是比较多的,比如说陈述的权利,还有辩论的权利以及调查申请证据的权利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主要是律师、推荐人以及监护人和亲人,很多人群不允许作为辩护人,例如本院的人民陪审员、无行为能力的人、外籍人、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等,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被辩护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