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准生证隐瞒了生过孩子会怎样 |
释义 | 准生证的隐瞒在国家的是允许的,孩子的合法性就是通过准生证来确定,一旦自己隐瞒,那么后果就是自己的孩子丧失了自己合法的基础,简言之就是黑户,此类问题的出现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出现较大的损失,因为涉及孩子将来的学习与工作。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一、准生证办理条件 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一方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理? 1.一般建议在孕3个月左右的时候办理; 2.建议不要在建围产保健卡后办理,不然不利用医院登记和管理; 3.最晚不要超过孩子出生。 三、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四、准生证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2.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3.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4.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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