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计划生育证明到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二、计划生育服务证是什么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是育龄夫妻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凭证,是育龄夫妻享受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有效依据,是新生儿上户的重要凭证。所以育龄夫妻必须妥善保管好计划生育服务证。目前我国多数地方已经废除准生证,实行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三、计划生育服务证什么时候办理一般要求生育之前必须办理准生证,但具体办理时间根据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例如青岛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前,以当事人未怀孕或怀孕三个月内办理为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