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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家车非法营运拉客怎么处罚?
释义
    【辟谣】
    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
    真相:不是
    解析:
    非法营运第一次被抓住是不会免罚的,一般是进行罚款,即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2、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3、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 第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涉嫌无证经营出租汽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
    (三)进入物证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扣押与无证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 以及其他资料;
    (五)扣押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出租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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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