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院期间算病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病假工资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病假期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