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宗教场所举办经济实体是否需要缴税? |
释义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经济实体应依法纳税,捐助法人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利润,但不妨碍其从事营利活动。捐助人可以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情况,但无法过多干预经济实体的经营事务。 法律分析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而设立,属于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得利润,但是并不妨碍其从事营利活动。在明确了财产权属后,其经营活动范围并没有受到限制。法人型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治理结构是三权分立,其新设立的经济实体一般也采用公司型法人治理结构,而非法人组织形式则因为无限责任的不合理处而使得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立场很尴尬。利润不得向设立人、成员分配。捐助人可以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由于所有权转移,捐助人其实并不能过多干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经济实体的经营事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经济实体应依法纳税。 拓展延伸 宗教场所的经济活动是否应纳税? 宗教场所的经济活动是否应纳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宗教场所作为非营利组织,其经济活动应享有免税待遇,以支持宗教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他们认为,宗教场所的经济活动往往是为了维持宗教仪式、提供社区服务和资助慈善事业,不应被视为商业行为。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宗教场所的经济活动应与其他商业实体一样,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他们认为,宗教场所从经济活动中获得收入,应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以确保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然而,目前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宗教场所经济活动是否应纳税的立法和政策存在差异,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宗教、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寻求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结语 宗教场所的经济活动是否应纳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认为宗教场所应享有免税待遇,以支持宗教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公益;另一方面,认为宗教场所应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以确保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宗教、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寻求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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