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因为职务犯罪涉及的是公共利益,与被告人的利益无关。而且,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被告人无法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履行职务中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有以下规定: (一)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犯罪地和案发地都有人民法院管辖的,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由案发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案发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不便排除异地法院管辖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