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查令可以调查的范围 |
释义 | 调查范围具体如下: 1、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如公民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等和财产情况,如银行存款、转账,记录个人房产和车辆信息等等; 2、被调查人的实际执行能力; 3、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 4、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出境措施; 5、被执行人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的证据或者信息; 6、被调查人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 7、被执行人是否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以及第三人的财产情况; 8、当诉讼人遇到需要举证但无法举证或不便举证的情况,也可以提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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