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普通老百姓介绍工程拿好处费,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犯法。如果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利关系通过介绍工程拿好处费,则犯法,可能构成受贿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拆迁征用的是违法建筑,则不给补偿是合法的,如果拆迁征用的是合法建筑,则不合法。相关部门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在拆除时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