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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如何处理呢
释义
    法律分析:
    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对于自行添附的附着物,当事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是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对于当事人自己添附的附着物,当事人可按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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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