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决书的日期如果是指判决书的送达日,则应当是当事人签字领取判决书当日。 如果是指判决书的生效日,则计算方式为: 1、如果是民事判决书,则一审判决是当事人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不上诉后自动生效,而二审判决为做出即为生效。 2、如果是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如果是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是同时收到的,则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则延期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