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未规定相关条款,则应当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同时,投保人和受益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3.《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5.《保险法》第七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服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既往”为理由拒赔结肠癌,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则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