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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释义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被收养人应当为得不到生父母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送养人须为法律所认可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
    3、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需要的手续:
    1、申请:
    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3、登记:
    经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被收养人应当为得不到生父母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送养人须为法律所认可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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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6: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