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无效和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中止履行、协商一致、不可抗力等情况解除合同。当事人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担保,否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也可约定解除条件。其他情形包括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违约行为等。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如对方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确定这次的购买行为。但是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并且可以解除呢?本文就通过整理,将涉及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现将整理内容作如下阐述,欢迎大家浏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解除二手房购买合同应该有一定的原因,这个原因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结语 通过整理了《民法典》相关条款,我们了解到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并解除: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一方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协商一致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及时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二手房购买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感谢大家的浏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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