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肇事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和救援组织有义务预支伤者的医疗费用。 如果肇事者没有履行预支医疗费用的义务,则受伤者可以通过诉讼前财产保全来保护肇事者的车辆和其他财产,以确保他可以在以后获得赔偿。 此外,根据《交通强制性保险条例》和规定,事故车辆保险公司有义务向交通强制保险垫款1万元,实际上,该保险公司仍然有商业保险范围内预支医疗费用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