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还没有判刑,让当事人去司法局,说明法院已经向司法局送达了《适用缓刑人员征求意见书》,司法局让当事人去,是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了解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社区纠正实施办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