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区域将从功能外溢转向协同共建;空间将从规模拓展转向品质供给。对此,有市民代表建议,应结合当前深圳发展的实际,在城市特色、宜居宜业和民生服务等方面进行思考,围绕如何打造西部特色以及未来长远发展上进行总体规划。【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