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纠纷立案后的三个月、或者还是六个月之内可能会被通知调解。这是由于只要法院还没有最终判决,那么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可以调解。而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 法院调解后需要制作调解协议吗? 1、法院调解后不一定需要制作调解协议,具体对于调解不成功等的情形,则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在受理民事纠纷案件之后,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形下,可以组织调解活动。若是可以调解成功,那么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情形,法院则需要及时判决。根据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情愿的情形,即使是法院工作者,也不得强迫其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