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发生疫情停产停工是否就要给劳动者工资 |
释义 | 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了,工资的发放方式为: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而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企业无故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疫病不能复工发工资吗 疫情不能复工工资的支付: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二、疫情期间不上班有没有工资 疫情期间不上班是有工资发的。 如果是一个月内不上班的话,公司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是超过一个月不上班,企业应当发放基础生活费,具体费用根据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三、企业复工工资计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还有效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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