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
释义 | 提存是指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将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代替履行。提存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提存机关为公证处,提存的法律效力包括债务消灭、毁损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孳息归债权人所有等。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受限,若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提存部门可拒绝领取,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法律分析 一、提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存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提存机关有哪些 提存机关在中国有公证处。《提存公证规则》中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三、提存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提存的法律效力有: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结语 提存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用于解决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或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下的债务履行问题。债务人将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有效的提存将视为债务人已履行债务,债务消灭。提存期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享有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需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若债权人未在五年内行使领取权,则提存物归国家所有。提存制度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公正、安全的解决债务纠纷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