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装修合同的附加条款包括: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主动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其他装修所需资格证明;2、乙方需明确经营范围,并由甲方在营业执照副本上签字确认;3、如果乙方没有相关资质或在签订合同前未提供相关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的附加条款有: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主动向甲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装修需要具备的资格证书; 2、乙方向甲方指明其经营范围,甲方在该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签字; 3、乙方如未具备相关资质或在签订合同前未向甲方出示相关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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