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思是,作为农民工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在当地领取一定性的生活补贴的,这种生活补贴,每年都可以领取一次。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是农民工参保者的一种失业保障。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直辖市政府自行规定,有的省份的补助标准与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同,但不同省份的规定不尽相同,各省、直辖市,各有各的规定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是一次性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各地制定,实际操作中,主要按照失业保险金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当地低保标准等确定。申领条件所在单位缴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后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参保不满1年的农民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各地制定,实际操作中,主要按照失业保险金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当地低保标准等确定;临时生活补助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用人单位未给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是不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