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 2、起草章程,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设立审批; 5、交出资; 6、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 7、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