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认罪认罚书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不签认罪认罚书的话,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因为真的没有从事犯罪行为,那么当然是不要签认罪认罚书的。如果真的犯罪了,签认罪认罚书的话可能在量刑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减刑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一、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刑百分之多少 按照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认罪认罚能减轻百分之多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二、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无罪辩护的工作包括什么 1、可以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法律意见等等法律帮助。 2、辩护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辩护的同时,应当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罪。在当事人的行为构罪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劝说当事人认罪认罚。如当事人的行为确实不构罪且应当做无罪辩护时,应当劝说当事人拒绝认罪认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可知,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一般情况下应当从宽,并不必然从宽。 所谓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需注意的是,对承认主要犯罪事实、部分否或者对定性辩均不影响认罪认罚的认定;只供述部分,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可以适用《刑法》第67条第3款即就是坦白从轻处罚的规定。 所谓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具体表现为:侦查阶段愿意接受处罚;审查起诉阶段愿意接受拟作出的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认可量刑建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判阶段当庭确认自愿签署的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认罚重点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赔、赔礼道歉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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