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打架斗殴案件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1、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寻衅滋事的; (4)聚众斗殴的; (5)累犯; (6)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一、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办? 一定要先协商,能和解的是最好的。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 《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轻伤的责任的话,可以调解处理。 但不能调解时,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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