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保安员的禁止行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安员干好保安的工作,尽了保安的责任,禁止辱骂他人,殴打他人,禁止搜身,禁止其他与保安无关的行为。如: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四、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五、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的保密信息; 六、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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