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没有工作是否意味着失去抚养权? |
释义 | 母亲没有工作时是否能得到抚养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父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他在抚养权方面更有优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跟随母亲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但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如做过绝育手术或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可以优先考虑该方。另外,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分析 一、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方工作、收入稳定,抚养权方面更具优势。 规定是夫妻离婚时,是要求双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前提是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解决。 二、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前提。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等,可以考虑由父方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父母的身体状况、子女的健康成长等因素。此外,如果孩子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见,也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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