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德港澳通行证的签注种类 |
释义 | 旅游G、探亲T、商务S和团队旅游L分别有不同的旅游方式,包括停留时间、逗留国家和地区等。探亲T和商务S的逗留时间不超过90天,而旅游G和团队旅游L的逗留时间则没有限制。 法律分析 旅游G:旅游分为三个月或一年,可选择一次性或多次进入,每次旅游可停留七天。 探亲T:探亲活动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也支持三个月多次有效,但逗留时间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商务S: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团队旅游L: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 其他Q: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拓展延伸 宁德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包括探亲、旅游、商务及团队旅游。其中,探亲签注分为私人签注和团体签注;旅游签注分为团队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签注。团队旅游签注又分为3天2次和1天1次两种。 根据《关于启用2000版宁德港澳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行字[2000]36号),2000版宁德港澳通行证签注的使用范围与1999版相同,但不再签发16个天数以下的签注。 此外,《关于启用2002版宁德港澳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行字[2002]18号)指出,2002版宁德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探亲、旅游、商务及团队旅游四种类型,具体签注代码与1999版相同,但不再签发16个天数以下的签注。 综上所述,宁德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包括探亲、旅游、商务及团队旅游,具体签注类型和代码可参考上述通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07-24)\t第四条\t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04-22)\t第二十六条\t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适用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依照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对2015年5月1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或者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程序性规定适用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立法法(2015-03-15)\t第六十八条\t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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