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的条件: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除外;已满两周岁,和母亲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已满八周岁,孩子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情形。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