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多久可以提车 |
释义 | 交通事故多长发生后一般三十五日内能提车。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扣留事故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十日。 一、出交通事故后车被交警扣了怎么取出? (1)找鉴定机构3天时间 扣车时限的问题可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车子一般需要2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通知当事人领车5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综上可以看出,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有些事故车可能几天就可以取回了。如果30天后还是没有消息的话,车主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还车的话可以去交警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是否一定会被扣留?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交警扣留肇事车辆一般是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较严重的情形,由于需要对车辆性能等做检验、鉴定,因此需要对肇事车辆暂时扣留,等鉴定结果做出后做出责任划分。因此,交警是有权扣留车辆的,只是必须按照程序来扣留,另外,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三、人伤交通事故扣车怎么拿出来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 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把车提出来,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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