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中,通信记录作为证据的使用需遵守法定程序,一般需要经过法院批准。具体方法包括通过律师提起证据保全申请、通过监护人授权获取孩子的通信记录、通过法院传票调取通信供应商的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取通信记录的过程中,需遵守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的法律规定,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配偶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八)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所掌握的证据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二条:通信保障机关接到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关于查封、扣押通信物品或者提供通信内容的决定书或者调取通信内容、通信记录的指令,应当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支持,保证调取、复制或者打印出的材料真实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