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医疗报销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残疾人住院报销优惠政策及伤残分类。残疾人持有社会保障卡住院可报销,但需参加医保。残疾证只是证明残疾,与参保关系不大,但有一定补助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纳入残疾人事业规划,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伤残分为十级,不同级别有不同的生活能力和社交限制。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省份的残疾人医保优惠补贴标准不同,最高可达每人每月700多元。 法律分析 视情况定。 1、如果只有残疾证,没有参加医保,住院期间是不可以报销的。 2、有残疾证的社会保障卡住院可以报销。 3、残疾证只是证明有残疾存在,和参保没有多大关系,但是针对残疾,有一定的补助或扶持政策。 残疾人生病住院报销有优惠政策。残疾人医保优惠补贴标准如下: 1、多数省份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 2、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700多元; 3、多数省份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 4、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3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在生病住院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包括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不同省份的标准略有差异,但一般每人每月可获得50元至700多元的补贴。此外,县级以上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规划,并提供经费保障。伤残等级的分类也有相应的补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第二十六条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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