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概述与实施要点 |
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包括核实资产状况、审定负债状况、审定所有者权益,落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产权归属、抵押财产和福利设施等事项,并核实其他要求的项目。 法律分析 根据《破产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如下: 1、企业资产状况的核实。 2、企业负债状况的审定。 3、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审定根据上述资产、负债状况,对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等确认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4、对下述事项应进一步落实。 (1)超过3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数额及虽未超过3年,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 (2)取得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确产权归属,进而确定其中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数额。 (3)用作抵押财产的有关资料和财产数额。 (4)用于企业福利性设施的数额及相关资料。 5、按审计法规要求还应核实的项目进行核实。 拓展延伸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重要性与实践指南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是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的重要性在于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通过审计,可以验证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审计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的顺利进行。实践指南则为从事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专业人士提供了指导,包括审计程序、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建议。通过遵循实践指南,审计人员可以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破产清算提供有力的支持。 结语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是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的重要工作。审计验证清算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债权人利益。通过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确保清算顺利进行。实践指南为审计人员提供指导,包括程序、方法和技巧等建议。遵循指南可提高审计质量,确保结果准确可靠,为破产清算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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