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集体户口孩子能否顺利落户? |
释义 | 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子女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需先迁户口至合法住所再办理出生登记,无住所的可随父或母单位户口申报,并随父或母迁出;普通高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征得祖父母同意后随其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已婚学生夫妻一方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子女户口随非学生户口一方申报。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能上小孩的户口,但是要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拓展延伸 成都集体户口政策变化,孩子落户是否受影响? 近期成都市针对集体户口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这是否会对孩子的落户产生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成都市对于集体户口的孩子落户并未明确做出限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落户条件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例如,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户籍情况等因素都可能对落户产生影响。因此,建议家长们在办理落户手续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这样可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落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结语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成都市对于集体户口的孩子落户并未明确限制。然而,具体的落户条件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如孩子年龄、父母户籍等。建议家长们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孩子顺利落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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