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践与案例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主旨是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夫妻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受到少分或不分的处理。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法院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3、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6、对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依据法律原则进行公正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分割过程中,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和方便生活的原则是被遵循的。此外,离婚时不得滥用权利,也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共同债务的清偿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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