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质收购转让是可以的,且资质转让办理时间短且费用少。对于时间紧张的企业来说,资质转让就成为了更好的选择。建筑资质转让相当于收购一家建筑企业,毕竟建筑资质证书不能单独转让,它和公司是一体的。因此,在办理转让时,一定要检查转让企业的信息,如: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在经营中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的记录,防止接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施工资质申请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4、企业章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资质标准有具体要求的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提供)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二、施工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 (一)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 (二)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四)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