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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没解除可以去别的地方工作
释义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去另一家单位上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自己到新的单位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工作任务,并且公司并没有对此提出反对,实务中是允许到新单位上班的,但是要求员工的离职不会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到了工作进度、破坏了公司任务或者说是带走了公司的资源,以上情形造成的损害,需要劳动者和劳动者新入职的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工作地点变更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非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的要求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继续履行。
    若恶意不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劳动者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因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因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对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工作时,如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相应的工资、劳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类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也应赔偿劳动者的合法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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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9: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