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人民警察病假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应当尽快安排伤残鉴定二、参照相关法规,结合当事人意见,尽快落实相应抚恤优待三、如未丧失劳动能力,可安排适当工作。如已丧失相应能力,应当安排回家或在相应医疗机构静养四、根据上级安排或主动与地方民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其他政策待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十八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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