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离婚时,结婚买的保单,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保单存在的现金价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保单的分割能够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分割:(1)、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