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的流程如下: 一、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二、刻私章。 三、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四、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五、办理验资报告。 六、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七、办理营业执照。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5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十、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证件A4纸复印各一份并且携带公章,财务章,私章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