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怎么进行因果关系鉴定 |
释义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在治疗终结后,应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机构供其自行选择。 法律分析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的重要性及相关程序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对于确定责任、保障权益及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在鉴定过程中,通常包括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分析数据等程序。首先,勘查现场可以获取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道路状况、标志标线等,有助于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其次,收集证据包括事故报告、证人证言、交通监控录像等,这些证据能够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相关信息。最后,通过数据分析,可以运用物理学原理、工程学模型等方法,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和判断。通过这些程序,能够客观、科学地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为受害者提供合法权益保障,维护社会公正和交通安全。 结语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对于确定责任、保障权益及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分析数据等程序能够客观、科学地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为受害者提供合法权益保障,维护社会公正和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