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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
释义
    结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结果加重犯和结合犯的区别为:1、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2、结果加重犯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的,只是在这个犯罪行为上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况而已,而结合犯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一个罪的犯罪形态的。结果加重犯和结合犯的区别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结果加重犯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的,只是在犯罪行为上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况,比如抢劫罪的第二个量刑幅度就是一种结果加重犯的,而结合犯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一个罪的犯罪形态的,比如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就可以结合成一个罪的。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结合犯之特征结合犯之特征可概括为:1、独立性;2、法定性。独立性这是从被结合之罪而言的。所谓独立性,首先是指被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必须独立于其他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不依附于其他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或者由其他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派生的加重构成要件。其次,被结合之罪之间互相独立,也就是说被结合之罪之间各自具有自己的独立的构成要件,且应具有各自独立的罪名。法定性这是从结合之罪而言的。法定性主要表现为数个被结合之罪结合在一起必须是基于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也即判断结合犯是否成立的唯一标准就是刑事法律有无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可能成立结合犯。结果加重犯和结合犯的区别为:1、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2、结果加重犯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的,只是在这个犯罪行为上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况而已,而结合犯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一个罪的犯罪形态的。结果加重犯和结合犯的区别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结果加重犯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的,只是在犯罪行为上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况,比如抢劫罪的第二个量刑幅度就是一种结果加重犯的,而结合犯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一个罪的犯罪形态的,比如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就可以结合成一个罪的。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结合犯之特征结合犯之特征可概括为:1、独立性;2、法定性。独立性这是从被结合之罪而言的。所谓独立性,首先是指被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必须独立于其他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不依附于其他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或者由其他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派生的加重构成要件。其次,被结合之罪之间互相独立,也就是说被结合之罪之间各自具有自己的独立的构成要件,且应具有各自独立的罪名。法定性这是从结合之罪而言的。法定性主要表现为数个被结合之罪结合在一起必须是基于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也即判断结合犯是否成立的唯一标准就是刑事法律有无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可能成立结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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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