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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计算利息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释义
    计算债务利息的期限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如果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利息应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则在每届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也是在还款时支付。
    一、房屋租赁未约定交款期限怎么办?
    租赁房屋未约定交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订立协议来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期届满时支付;租期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期届满时支付。
    二、股东借款多久归还
    股东借款多久必须归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还款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怎么办
    借条上没写出借时间,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也可以依据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时间。如果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可以协商补充,不补充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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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