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以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记载(档)案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准;当事人结婚后,在婚迁户口的前提下,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在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更新该信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